希望我能解释清楚:
本人学生,2014-16两年期间申请过2次赴美f1签证,均顺利过关。两次在ds-160表格里,填的是户口本“父母”的信息(本人的户口挂靠在血缘关系为舅舅的户口上面,因此在中国法律上,我的舅舅应当是我爸爸。我一直和我亲爸妈生活在一起,并且由我亲爸以“叔叔”的名义来资助我在美国的学习)这两年间我的亲爸妈去过一次美国,并且在他们的ds-160中,是以我的叔叔阿姨的名义。(简单来说:我舅舅是我法律上的爸爸;我的亲爸爸是我法律上的叔叔;我在美国读书的资助人是我的亲爸爸,但是是以叔叔的名义来资助;我亲爸妈去美国也是以我叔叔阿姨的名义)

而这次,我想再次申请学校前往美国就读。因为想申请学校的一些国际学生financial aid,学校那边希望我填写我亲生父母的资产信息,而且要提供一些亲生父母的资产证明,并且在去办签证的时候要拿着i20和这些资产证明去见签证官。为了和学校那边的fianancial aid申请信息相一致,我不知道我这次是不是应该在ds-160里面填写我亲生父母的信息;ds160表格里面也要求填“biological parents”(即亲生父母)的或者是养父母(如果你是被收养的)的信息。但是签证官会不会认为我前两次填写的“户口本上的父母”信息是假的?他们会查前两次的信息吗?会查我亲爸妈去美国的信息以和我的信息核对吗?我应该要怎么解释呢?还是干脆financial aid和ds160都填我户口本父母的信息?

如能有专业人员解答,万分感谢!急!!!

提问者: jchu 2016-10-26 14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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